《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 李丹)9月1日,《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在成都市金堂县举行,15名来自社会各界的群众、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出席了听证会。
此次听证的《条例》(修订草案),已根据公众意见作出适当修订。依据立法程序,公众听证后,《条例》(修订草案)将继续调研征求意见,最终由人大审议后才会正式颁布。听证会上,大家围绕公众反映强烈的独生子女照料假设置、老人优待等问题展开讨论。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的照料假。“5天照料假合适。”第一位发言的金堂县赵镇三江社区党总支书记韩英说,增设独生子女照料假非常具有人情味,具体时间上,5天再加上一头一尾两个周末就有9天,“如果照料假时间更长的话,很多企业不愿意执行,照料假也就形同虚设了。”
此前,公众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年龄设置有不同意见。一些人认为,60周岁年龄设置过低,建议参照国际标准改为65周岁或70周岁。对此,参与听证的代表们一致认为,不应该对照料假再有年龄限制。“老人患病住院是照料假的前置条件,不应该再在其年龄上进行限定。”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老师何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