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常委:根据《中共溧阳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您所分管(联系)的南渡镇今年2月份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抄告如下:2017年春节前,南渡镇旧县村部分村干部接受辖区内企业宴请并收受礼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请按照主体责任的要求,针对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这是江苏省溧阳市纪委于2017年2月20日向分管(联系)南渡镇的市委常委发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抄告单。
该市纪委在建立市级廉情抄告制度的同时,也建立了镇级廉情报告制度。制度规定,镇纪委将搜集的关于本镇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以及在工程建设、土地征用、惠民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存在的8类突出问题必须每月向市纪委报告。
“埭西村会计史建超可能为不符合条件的父母办理了失地农民保险。”这是2017年4月,该市埭头镇埭西村纪检委员向该镇纪委书记提供的一条廉情信息。镇纪委根据信息立即开展调查,经查情况属实,给予史建超党内警告处分。该市在所有行政村建立村级廉情预警制度后,村纪检委员每月将收集的廉情信息向所在镇纪委报告,镇纪委定期组织分析研判后,提请镇党委确定廉情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三级廉情报告制度推动了该市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末梢”。(夏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