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民政局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把合法性审查作为法治民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形成职责清晰、审查严格、程序规范、权责一致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治民政建设水平。
2015年,徐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徐州市民政局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存在法律风险的问题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实现民政业务、政务、事务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有审必有意见”。目前共对150余份各类合同、1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5件行政处罚决定、4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做到了既不因“事急”而跳过,也不因“事小”而忽略。
结合近年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徐州市民政局还围绕风险点,不断改进和加强合法性审查。涉及合法性审查事项,该局政策法规处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面反馈;遇到重大或疑难问题,会同局法律顾问共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每一类事项分别明确审查要点,提升合法性审查的针对性。
该局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先后就养老机构办理许可证、市政府重点工程精神病院二期迁建等事项出具13份法律意见书,较好地维护了民政部门的合法权益。
目前,合法性审查已成为该局依法行政的必经程序和控制决策风险的“防火墙”。一些可能的法律风险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过滤和纠正,确保了民政工作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