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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滇全国人大代表 两会期间曾提交相关议案

2017-09-03 09:10:5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记者 瞿姝宁)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将于今年10月1日国庆节正式施行。“能现场看到国歌法得到表决通过,我感到特别高兴和自豪。”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委员、西双版纳州副州长寸敏列席了本次会议。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寸敏领衔提交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的议案》。

据悉,我国于1990年、1991年分别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但国歌立法一直未能出台。“国歌同样是国家尊严的重要标志。近几年,一些不恰当使用国歌或随意篡改奏唱的情形时有出现,从国家立法层面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十分有必要。”寸敏说。

此次通过的国歌法,明确了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对国歌的使用场合和奏唱礼仪进行了规范,对侮辱国歌行为的明确了法律责任和处罚规定。同时明确要组织审定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录制官方录音版本,确保演奏效果。“从最终通过的法律条款来看,我们提交的议案内容基本都得到了采纳,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后,站位更高、更加严谨完善。”寸敏介绍,此次出台的国歌法专门规定了“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包括党政机关的重大会议、重大仪典、重大外交活动及重大体育赛事等,明确应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奏唱国歌,表达爱国情感。

“相信国歌法的诞生,将更好地维护国歌尊严,提升全民的国家观念和爱国意识。”寸敏表示,今年是本届全国人大代表任期的最后一年,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参与推动国歌法出台,是对自己履职的极大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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