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2日消息(记者侯艳 焦莹 张棉棉)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昨天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积极回应了中小企业的诉求和呼声,将于明年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必须对中小企业实行特殊保护,让中小企业有更多“获得感”。2017-9-2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新促进法在法律框架上将现行法律由7章扩展为10章,由45条增加为61条,在内容上进一步明确法律贯彻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规范财税支持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融资促进相关措施,同时增加权益保护专章以及监督检查专章。
郭林茂说,大中小型企业都是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面前大家是平等的。但是,中小企业面对市场经济这个汪洋大海,抗风暴的能力毕竟是比较脆弱的,与大企业无法相比,同时,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量九成以上,为国家提供了八成以上的就业岗位,占国民生产总值六成以上。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社会发展重要的稳定器,关乎现在,也关乎未来。所以我们必须特殊保护。
郭林茂:在修法的过程中,在税收的缓征、免征、减征方面,为财政税务机构设定一定的责任,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方面,以及国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大型企业在创新和人才支持中小企业方面,当然还有很多其他方面,都给予一些具体的措施,尽力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使中小企业有一定的获得感。
针对如何处理促进法强制力偏弱的问题。郭林茂表示,在新的法案中,首先是使中小企业促进的措施能具体的尽量具体,把党中央的政策、国务院的具体措施、地方成功的有效做法,能在法律中落实的尽量落实。同时,在尊重市场规律,尽量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服务、保障的前提下,在监督检查这一章也进行了调整。
郭林茂:增加一些适当的法律责任,对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一定的处罚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