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闲乐)昨天上午,“黄浦区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为黄浦区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的开展建立了有效的工作平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同时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也要求:“检察机关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根据上述中央文件精神,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将此项工作列入上海检察“十三五”重点项目并作出部署。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和中共黄浦区委的领导下,广泛调研,积极推进,与区委政法委、区依法治区办、区政府法制办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配合的意见(试行)》《上海市黄浦区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衔接配合实施办法(试行)》。
揭牌仪式上,还启动了“黄浦区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平台”。这是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智慧行政检察”建设的重要一步,它将推动区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在信息化、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科技方面的运用,大力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的信息渠道和线索来源。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等为办公室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