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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科技增强司法机构管理能力

2017-09-02 05:16:0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 本报记者 汪闽燕

新加坡的法律体系扎根于英国普通法,但在独立后,其法律制度也走上了一条自主发展的道路,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新加坡法治模式。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来华访问的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他向记者介绍了新加坡的法律体系、法院系统,并谈及新加坡法院系统近年来进行的改革举措。

记者:您能否向读者简单介绍一下新加坡的法院系统和构成?新加坡法院系统最近有没有哪些新举措,以提高司法透明度及效率?

梅达顺:首先,我谈一谈新加坡的法院体系结构。新加坡的法院体系分两级,由最高法院和国家法院组成。两个法院具有审理不同类型案件的司法管辖权,按案件的性质和涉及金额或严重性而定。

最高法院由高等法庭和上诉庭组成,上诉庭是我国最高级的法庭。我们也有专为处理陷入困境青少年和家庭的需要而设的家事司法法庭以及解决国际商业纠纷的中立国际法庭——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

其次,谈一谈新加坡法庭推行的新措施。近年来,新加坡法院推出了各种新方案以加强法院体系和使之现代化,并强化在法院管理方面的专门知识。新加坡法院也以改善诉诸法院寻求公道的途径为首要目标,找寻新方法进一步改善民事和刑事诉讼程序。

在法院管理方面,最高法院对行政结构进行了重大重组,设立了专门管理处专门处理财务、人力资源、机构公关传播等方面的工作。在案件管理方面,最高法院实行了一套经改良的受理备案系统,让法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专门化。这加强了我们应对日益复杂的法律的能力,尤其是专业和存有技术困难的领域。

通过与律师和政府机关等利益相关者进行协商,我们不断研究如何更好地利用科技来增强整个司法机构的司法管理。例如,家事司法法庭近期启用了家事申请综合管理系统(iFAMS)处理赡养费申请和个人保护令申请。这是一个端到端无纸化综合系统,涵盖电子入禀、进度跟踪、工作流程路径控制和案件审理及生成电子函件、庭令和统计报告。iFAMS系统在各个申请阶段为用户提供更多选择和更佳的案件管理系统,从而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体验,家庭服务中心等社区机构提交电子申请也更加便利。国家法院也启用了名为社区司法与仲裁系统(CJTS)的网上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CJTS让诉讼各方每天24小时都能在网上远程入禀并更好地管理他们的案件。该系统的主要特色还包括线上解决小额索偿纠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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