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韩萍
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青海在四项改革任务(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基本完成后,改革试点工作继续稳步前进,突破难点争做改革先行者。
青海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司改办主任张爱军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秉持“经济社会发展虽然相对滞后,但推进改革绝不能滞后”的理念,通过两年的工作,青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果: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审判、检察组织及其运行机制实现扁平化管理,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职业保障政策全部落地。
健全完善员额动态管理
员额制改革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基石。
为加强和规范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健全完善员额动态管理机制,今年4月,青海省司改办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青海省法官检察官员额退出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退出员额的情形和程序,规定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担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法违纪惩戒问责的法官检察官以及不办案而入额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退出员额管理。
据统计,青海入额的法官检察官共1993名,截至目前,全省法检两院因退休、辞职、离职、违法违纪等原因,74名法官检察官退出员额(法官31名、检察官43名);7名法官检察官因能力不足、办案数量和质量达不到考核标准等原因退出员额;对46名入额的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均按规定免去原有党政职务,调整到一线办案岗位。基层法检两院研究室、审(案)管办均撤销员额法官岗位设置。
“压力激发动力,动力催生活力。目前在青海,由法官、合议庭直接裁判的案件比例达98.3%,由检察官决定的案件数量由原来的59%上升到87%。入额法官人均结案数提高了36.3%,全省检察院批捕、公诉案件周期同比分别缩短13%和23%。司法干警队伍的梯次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明显改善。”张爱军说。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是青海首个全额兑现入额法官绩效奖金的法院。今年6月,该院对22名入额法官,依据其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审判纪律等综合考核后,发放了20个月的绩效奖金。办案最多的拿到绩效奖金3.3万元,办案最少的只拿到1.9万元,各档次之间差额平均约6000元,实现了实绩考核、区别对待、激励鼓舞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