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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为什么逃不出皇帝的“手掌心”?

2017-09-01 16:01:0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许倬云认为,“君相之间的权力应当有明白的分隔”,“君主的主权,只能用在监督,不应直接用于行政”,“从行政理论来说,上层不能干预下层,执政者应当取得清楚明白的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上级不能干预”。想必这也是狄仁杰上书的理论逻辑所在。宋代是落实宰相制度最好的时代。宋仁宗的一位嫔妃想通过吹枕头风谋取私利,结果皇帝的敕命被政事堂驳回。

自秦代作为皇权重要辅佐力量的宰相制度诞生后,历代皇权与相权始终如一对跷跷板,此涨彼消。钱穆认为汉代相权主要实行的是“领袖制”,唐代则变成多名成员组成的“委员制”。当然,晋朝略略有点例外。这一时间相权被抬升到几乎与皇权平起平坐的地位,形成了几大家族博弈的“门阀政治”。

“领袖制”的相权过于倚重个人,从汉初的萧何及至汉末的曹操,分别树立了“领袖制”的正反榜样。“领袖制”下,宰相如德高望重,高风亮节,朝廷上下便可秩序井然。反之,如果宰相工于心计,专于权谋,弊病同样突出。

“委员制”在唐宋得到大力推行,确实有助于制约宰相的乱权,最大好处便是避免“曹操现象”。“委员制”的最大弊病在于有助于进一步强化皇权。皇帝如果敬业精业、宅心仁厚,当然会是社会之福,而如果像万历皇帝那样一手遮天、多年不理朝政,混乱衰败便不可避免。另一方面,为了达到政治目的,“委员制”成员必须抱团才可能获得压倒性的足够票数,由此要么“引起朋党之争,形成党派政治”,要么互相扯皮推诿,效率低下。

就此,北宋欧阳修在《朋党论》中指出:故为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理是这个理,但真正的困惑是,何为“小人”何为“真朋”?汉朝的王莽、曹操,隋朝的杨素、宇文化及,唐朝的李义府、李林甫、杨国忠,宋朝的王钦若、丁谓、蔡京、秦桧、贾似道,明朝的严嵩等,无不是皇帝眼中的模范宰相,结果都是擅权乱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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