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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本体特征浅论

2017-08-30 07:21:5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书法形式中凝结了中华民族的文化意识

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字体的构成和演变,体现了我国古典的哲学思想。它的线条在结体构成中具有对立统一的法则,体现了我国古典哲学中阴阳学的辩证思想,是中华民族古典文化的结晶;二是书法艺术与中华民族同步发展,所以它渗透着民族文化的精神。

中国传统文化是以“中和”之美为美学原则的,所以“中和”美也是书法美学的理想境地。中国古典书论中论及的“中和”之美比比皆是:“志气平和,不激不励。”(唐·孙过庭);“今于中和,斯为美善。”(明·项穆);“不偏不倚,无过不及”等,要求情和理的有机结合,情感的抒发不超过理性的规范。它要求外在形态“势和体均”“平整安稳”,阳刚之美和阴柔之美两相兼顾,从而达到和谐统一。它强调平和、含蓄、蕴藉而深邃的意境。在创作中,强调形与神、意与法、天资与功夫统一的艺术创作规律,要求情感、理智、想象、感知等诸多心理因素达到协调一致。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文化思潮及审美理想的变异,致使书法创作和审美两方面的追求也不尽相同。但是,尽管时代风尚不一,书法艺术却始终没有脱离“和谐统一”的审美原则。通过人们对书法艺术的不断探索和深化,使古代的书法艺术美学思想日益丰富,形成了一整套美学思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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