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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陵城:依托检察室加强对基层法庭监督

2017-08-28 08:27:1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不久前,在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检察院的监督下,法院终于将7544.5元诉讼费退还边临镇李某的家人。这是陵城区检察院创建“一体双向三结合”监督工作机制之后,依托派驻检察室强化对基层法庭开展检察监督的典型案例。

一体衔接,加大监督力度

基层法庭距离群众最近,但同时也是司法监督的薄弱环节。2013年以来,陵城区检察院将民行部门的专业优势与派驻检察室的区位优势有效衔接,积极构建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派驻检察室一体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内部信息通报、线索流转移送等措施,强化对基层法庭的检察监督。

“一体衔接不仅加强了民行部门对派驻检察室的业务指导,协助派驻检察室切实履行对辖区基层法庭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责,还将民行检察工作延伸至最基层,切实承担起基层法庭专业‘监督员’的职责,更好地顺应基层群众的司法诉求。”陵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姜山彤说。

为进一步构建工作衔接长效机制,该院与法院会签了《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审判与民事诉讼监督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对法庭的监督内容、范围和方式,同时依托检察室参与综治维稳的路径,与基层维稳中心等部门良性互动,主动强化法律服务、联动调解等工作,拓宽群众诉求渠道,拓宽了民行检察监督案源。2013年以来,共受理申诉70余件,发现民行检察监督线索37件。

双向发力,创新监督模式

两年前,王某与齐某利用虚假诉讼逃避了法院执行,陵城区检察院派驻检察室与民行科联合调查取证,监督法院再审撤销案件,40万元执行案款一个月内全部执行到位,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坚持做到案件信息双向报查、实体程序双向审查、监督过程双向互动,通过双向发力,切实提升对基层法庭的监督效果。”姜山彤介绍说,派驻基层检察室通过阅卷抽查、走访谈话、数据比对等形式,每个月对辖区法庭办理案件进行逐一核查,法庭每季度末向检察室就所审理案件提供相关信息数据,实行案件信息双向报查。同时,在重点监督虚假诉讼案件及审判人员在审理中存在较大过失案件的基础上,及时监督纠正法庭审查案件不严格、收取诉讼费不合理等违法情形,进行程序与实体的双向审查。

据统计,2013年以来,该院派驻检察室与民行科联合调查取证,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纠正程序违法案件20件,联合办理类案监督案件5件,再审检察建议案件8件,支持起诉案件4件。

三个结合,提升监督质效

滋镇高李村的马老汉因病失去劳动能力,生活难以为继,儿子却不予赡养。老人向陵城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自己向法院起诉两个儿子。该院民行科联合派驻滋镇检察室检察官、援助律师等,一起深入当事人所在村庄,对各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在强化对基层法庭开展监督的同时,该院还与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将监督与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弱势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引导群众依法解决诉求,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在与派出所、乡镇综治部门协作联动的同时,陵城区检察院还探索建立了集检调对接、心理咨询、情绪疏导于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息诉罢访率达100%,连续5年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此外,该院还依托派驻检察室,将基层法庭裁判文书信息全部及时录入“信息超市”,依法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讲等活动,宣传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以及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帮助群众增强维权观念和监督意识,先后开展宣传教育40余场次,解答群众咨询120余次,收集监督线索37件,进一步提升了监督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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