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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政策解答之个人结售汇政策

2017-08-28 07:21:5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编者按:为进一步加深社会各界对外汇管理政策的了解和认识,让好的外汇管理政策切切实实为民所用、为民所享,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将以专栏形式解答一些与咱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外汇管理政策。

问:境内居民与境外居民直接的债务关系可以购汇吗?

答: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居民自然人的外债尚未开放,其购汇偿还外债无从谈起。根据《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可以购汇偿还办理过登记的外债。

问:居民个人想通过海淘网购买境外物品需要购汇,在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的时候应该记录在哪个项下?使用外汇结算账户办理还是外汇储蓄账户办理?应该申报哪个编码呢?

问:个人网络销售的资金能入银行储蓄账户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个人无论通过线上还是线下从事贸易经营活动,其贸易资金收付一般而言有以下几种渠道:一是通过委托报关的外贸企业收结汇;二是以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名义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直接收结汇;三是通过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境内支付机构办理收结汇。

问:境内财产转移出去需要交税吗?需要的话,交多少?

答:根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者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对外转移个人财产时,应提交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属于缴纳税款的相关证明材料,而缴纳税款的金额应当按其收入或财产不同类别、来源由税务管理机关根据相关税法判定、计算得出。

问:外国人在中国赚钱,购汇有什么限制?答: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合法人民币收入所得,可以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

问:境内居民个人收到从境外非居民个人汇入款,资金用途是朋友间赠予,没有商品和服务交易背景,是否能入账处理?

答:不能。按照《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只有明确用于公益的资金才可以定性为捐赠。境内个人与境外机构或境外个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如果不能确定为公益用途,则该项资金往来不能以捐赠名义收付。

问:手持美元现钞直接在柜面结汇成人民币,5000美元以上需要提供取款凭证吗?

答:需要。手持外币现钞结汇或存入外汇账户(包括信用卡),当日累计金额超过等值5000美元以及本年度已经超过年度结汇总额的,均需要提供本人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

问:境内人士先行垫付境外的就医及住院费,后由保险机构将该笔款项赔付,该笔款项能否入境内个人的账户?

答:需区分保险本身的合法性,如果是因到境外旅行、留学和商务活动等购买的个人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相应保险赔款可以入账。但如果是境内个人到境外购买的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均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因此相应赔款也不能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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