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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与国法: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两个支点

2017-08-25 09:31:5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党纪与国法: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两个支点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对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能力的新要求,是执政方式的重大改变,是治国理念的最新成果。党纪和国法是当代中国国家治理制度的一体两翼,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就要在正确认识党纪国法各自的调整范围、调整对象、功能、落脚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党纪国法,进而推动政治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治理是一种组织协调机制,它伴生于社会。治理的性质、方式等与社会形态、发展阶段、历史文化紧密相关。广义的国家治理是指国家按照某种既定的秩序目标,对全社会的运行与发展进行自觉的、有计划的控制、调和与引导的活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政治工程与政治实践,法治是让治理更有水平的基础,所以说国家治理现代化首先是国家治理法治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求是法治精神,它既是治理者在治理过程中应遵循的考量模式,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追求的理想状态。没有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人民对法治的内心敬畏。因此,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应与人民需求相结合,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相结合。中国共产党人的“治理”和“国家治理”,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既定方向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话语语境和话语系统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的改革意义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科学、民主、依法有效地治国理政。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通过法治方式解决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法治思维的形成和发展,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体系的完整表述。国法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党纪即“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纪和国法是当代中国国家治理制度的一体两翼,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就要在正确认识党纪国法各自的调整范围、调整对象、功能、落脚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党纪国法,进而推动政治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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