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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的政府职权配置与现代政府型构

2017-08-17 13:06:4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六)持续完善:验证式的改革

定位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强区放权”,就是要有效整合其他相关改革。如何兼顾城市管理整体性要求与调动基层积极性,如何兼顾便捷办事与承接能力,提升事权下放的精准度,需要持续地校验。深圳十个区的现代化程度并不同步,虽然“改革方案”下放的事权是一致的,但各区的理解和期许存在差别:承接能力强的区要求进一步加大事权下放力度,基础较弱的区“有心无力”、希望由市直部门代行或设缓冲期;在事权执行尺度上,有的区较严、有的区放宽,有的项目把握偏紧、有的则实施过松,做法上的不同会给管理和服务对象带来困扰。另一方面,市直部门对改革要求、下放事项的态度和做法也有出入。市直部门对区暂时无法承接到位的事项应再“送一程”;对下放效果不明显,或分散办理会造成行政资源较大浪费的事权可重新调整;有的还需要修订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理顺职权调整的法理关系,事权下放即使做不到“于法有据”,也能够“不与法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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