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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柔性”降企业杠杆 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可获支持

2017-08-16 10:44:5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支持企业托管处置抵(质)押物资产,拓宽企业存量资产交易盘活渠道。鼓励企业开展以应收账款、收费权、租赁债权等财产权利和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财产权益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探索实施知识产权、碳排放权等资产证券化。

营造降杠杆良好环境

据了解,对开展降低杠杆率取得实际成效的企业,山东将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多种手段,为降低杠杆率提供有力支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循环贷款、年审贷款等业务品种,对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但仍具备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通过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贷款重组措施,缓解企业债务压力。

对于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依司法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全面清查破产企业财产,清偿破产企业债务并注销破产企业法人资格,妥善安置人员。对符合破产条件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支持债权人和企业按照法院破产重整程序或自主协商对企业进行债务重组。鼓励企业与债权人依据破产和解程序达成和解协议,实施和解。

加强对担保圈、互保链、贸易融资等领域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强化对市场化债转股各类主体监管,防止风险向下一环节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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