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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定律的发现

2017-08-12 09:22:2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郑千山

历史上的税费改革不止一次,但每次税费改革后,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这种历史现象被明末清初的一位著名学者发现并称作“积累莫返之害”,这位学者就是著名经学家、史学家、思想家、地理学家、天文历算学家兼教育家的黄宗羲,“积累莫返之害”也被后世学者命名为“黄宗羲定律”。 黄宗羲为什么会对税费问题研究得如此深入呢?这与他的成长经历有关。

黄宗羲(1610年-1695年),字太冲,号南雷,人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代表著作有《宋元学案》《明儒学案》《明夷待访录》《南雷文定》等。父亲黄尊素是一位深怀忧国忧民之心主张改革朝政的“东林党”刚直人士。

明天启三年(1623年),在家乡刚刚通过考试补为浙江仁和县(今属杭州市)博士弟子员的黄宗羲,随奉调入京升任山东监察御史的父亲入京读书。 受家庭影响,黄宗羲自小就重气节,轻生死,严操守,辨是非,嫉恶如仇。当时明朝的政治极端混乱,朝廷实权掌握在以大宦官魏忠贤为首的一伙“阉党”佞臣手中。他们结党营私,为所欲为,穷奢极欲地攫取社会财富,反对政治改革和改良,疯狂迫害正直官员。

天启五年(1625年)初,魏忠贤大兴冤狱,逮捕东林党领袖人物杨涟、左光斗等六人,次年二月,又逮捕了周起元、高攀龙、黄尊素、周顺昌、缪昌期、李应昇、周宗建等七名人士,他指使其爪牙,用极其残暴的手段将他们一一害死在诏狱。43岁的黄尊素被害于天启六年六月一日,当时黄宗羲才16岁。 黄尊素被害的凶讯传到黄家,全家人无比悲愤。黄宗羲祖父黄曰中激励孙儿为父报仇,写了“尔忘勾践杀尔父乎?”八个大字贴在墙上,母亲姚氏则对他说:“你要明白我的心愿,就不要忘了爷爷贴在墙上的话!”黄宗羲痛哭受教,决心效法春秋时代越王勾践的故事,卧薪尝胆最终向阉党报仇。

天启七年,朱由检即位,即崇祯皇帝。崇祯元年(1628年)正月,黄宗羲赴京为父诉冤。当他到达北京时,崇祯帝已经镇压了“客魏”集团,平反了天启朝冤案,但阉党孽种尚存,黄宗羲与其它死难官员家属一道,追诉诛杀祸国殃民的许显纯、崔应元、曹钦程、李实等魏党诸凶。审判结束后,黄宗羲与死难诸家子弟在诏狱中门共祭忠魂……

黄宗羲的入京伸冤,轰动了京城,也传遍朝野。年轻的黄宗羲,给人们留下了勇孝双全的深刻印象。

1628年秋,黄宗羲开始跟随名儒刘宗周(1578—1645)学习。此后两年间,他还四处交游,结识了张溥、陈子龙、吴伟业、周镳、钱谦益、陈贞慧等许多江南名士,1630年他还经周镳介绍加入复社,多次参加了复社、几社、读书社的集会活动。他重温父亲“学者不可不通知史事”的遗训,“愤科举之学锢人,思所以变之”,发愤攻读经史著作,每日坚持凌晨起读,到鸡鸣三次才结束。此外,他还广泛阅读诸子百家之书,以及天文、地理、历法、数学、佛教、道教、音乐书籍。他自己家中的藏书不够读了,就到乡里的世学楼、澹生堂、千顷堂、绛云楼等处去抄书来读。

黄宗羲名声越来越大,许多有识之士纷纷来交流、学习。黄宗羲不仅积极参加文学集会,而且参与了声讨南明政权中阮大铖之流阉党余孽的政治斗争。当清兵大举南下时,黄宗羲愤起反抗,与浙东诸多有识之士一道,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抗清运动。他组织起一支名为“世忠营”有3000多人参加的抗清队伍,后来他又联合太湖一带的豪杰,抗拒清兵达半年之久。之后,黄宗羲又渡海到舟山,和名士张煌言等继续抗清。满清对黄宗羲恨之入骨,悬榜缉拿他,黄宗羲只好带着全家四处避难,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其间,黄宗羲家两次遇火灾,儿媳、儿子、孙女也接连病死。清康熙三年(1664年),张煌言殉难,黄宗羲感到恢复明朝事业已经无望,于是改名换姓回到故乡,开始开馆授徒讲学,著书立说。

黄宗羲对日益苛重的赋税征收深恶痛绝,他说“吾见天下之田赋日增,而后之为民者日困于前”,指出江南的田赋特重,有些田亩将一年的产量“尽输于官,然且不足。”他分析了使人民苦于“暴税”的三害“有积累莫返之害”,认为税制每经过一次改革,都导致赋税的进一步加重;“所税非所出之害”,指田赋征银,银非农业生产之所出,纳税者因折银而加重负担;“田土无等第之害”,指不分土地的肥瘠程度按一个标准征税,造成负担不均。黄宗羲提出了自己的赋税主张,提出定税的标准应以基层农民“为则”,征收田赋不强求一致,把土地分为五等,据等征税,消除因土地质量不同而带来的赋税负担不均的问题。黄宗羲弥留之际,仍念念不忘人民,民生观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要求“从俭而葬”,逝后葬在家乡余姚城东南龙山东南麓。

黄宗羲是我国古代研究赋税制度最深入、最系统的学者之一。“黄宗羲定律”是描述农业社会农民税费负担的深刻论述,他指出的问题,今天依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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