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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华新材IPO过会:2016毛利率大幅上升 持续盈利能力成焦点(2)

2017-08-10 11:23:05    华龙网  参与评论()人

3、对于环保情况和内控制度建设,台华新材需说明:(1)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是否取得所必需的排污许可证等许可文件;(2)报告期内和截至目前发行人的环保守法情况和各项环境保护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是否曾受到环保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3)报告期内环保相关费用成本及未来支出情况、相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是否与处理发行人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发行人有关排放和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效;(4)发行人2016年收入有所增长,但发行人环保设备设施投入从2014年的1,020.30万元逐年下降到2016年的172.98万元,且2016年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幅度较大,上述各项指标是否存在不相匹配的情形;是否存在通过削减环保设备设施投入等费用增加利润的情形;(5)发行人是否已经接受地方环保部门根据《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组织的核查;(6)除2016年2月发行人一员工在操作叉车时出现事故死亡外,报告期发行人是否还发生过其他安全事故,是否存在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发行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的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4、台华新材还需说明:(1)发行人进口原材料锦纶切片涉及反倾销税,发行人通过销售给香港子公司再进口至国内的方式规避反倾销税,是否属于恶意偷逃反倾销税行为,上述情形是否符合我国《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反倾销条例》、《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被处罚和追缴的风险;(2)发行人从事进料加工锦纶长丝业务,是否取得了商务、海关、外汇管理、税收管理等有权部门的批准;(3)如需缴纳反倾销税,报告期各期需要缴纳的具体金额以及占收入、利润的比例,是否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相关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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