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积跬步 致千里(2)

2017-08-10 10:33:46    华龙网  参与评论()人

虽然已有较为完备的“两依”建设制度体系,但内蒙古财政厅始终没有停止对这一体系的思考与完善。今年,内蒙古财政厅先后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法治财政建设考评办法》,在“两依”考核指标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内容,力求在构建法治财政方面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普法宣传从“一把手”开始

2015年,时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厅长的张华走进党校课堂,就“两依”建设进行了专题讲座。自此开始,关于“两依”工作的讲座成为了内蒙古自治区党校的一门保留课程,分管副厅长、业务处室的负责人甚至财政厅的中青年业务骨干都曾走进党校各类培训班的课堂,宣讲“两依”内容。

前来培训的干部们没有想到,对于“两依”这项千头万绪的工作,内蒙古财政厅做得如此有声有色。后来,财政干部实在排不开讲课的班次,财政厅便应邀编写了一套教材,并制作了视频资料、课件,分享给来党校学习的干部们。

韩树清表示,普法宣传效果之所以如此显著,是因为在选取党校作为培训点时,充分考虑了其培训对象的广泛性。来到党校学习的学员们不仅有财政系统的干部,还有来自各个部门的干部,而且,这些单位多数是财政部门的服务单位、预算单位,财政工作的法治建设与这些部门息息相关。

也正因如此,通过推动“两依”建设,还促使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形成了较为顺畅的联动机制。比如,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内蒙古财政厅要求“在决算报告上报人大前要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将这一点纳入了“两依”建设的指标体系。从自治区级到市级再到县级,各级单位加起来数量庞大,财政部门要确保这项工作执行到位,压力是非常大的。但在“两依”工作普法宣传的推动下,其他部门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合力推动了这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事实上,在“两依”建设过程中,内蒙古财政厅始终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比如,在《内蒙古日报》开设了学习贯彻新预算法的系列专题,共发表了13篇质量较高的文章;在财政干部法制教育方面,提供了法制工作宣传班、行政法专题讲座、网络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的课程;2016年,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对近五年的财政法制宣传进行了全面部署规划。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