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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对中心城区道路非机动车停车作出规范 16类区域禁止停放共享单车(2)

2017-08-10 08:38:5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8月9日上午,记者在沈阳市北三经街、十一纬路路口西北看到,施工人员正在施画一处新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并喷涂了“沈阳单车”字样。目前,沈阳已经有这样的非机动车停车区试点160余处,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沈阳市共享单车和其他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问题。

沈阳市建委交通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160多个非机动车停车区试点位于青年大街、北陵大街、和平大街、三好街、三经街、十一纬路、大西路7条主要街路。大的点位能停20到30辆非机动车,小的点位能停5到10辆。后期,沈阳还将根据具体的非机动车停放情况对这些试点进行调整,并在全市其他街路规划更多的停车区。同时,还将推广“电子围栏”,利用网络科技引导市民文明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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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区域禁止设置共享单车停车区

●行人和非机动车混行马路,设置停放区后不满足慢行通行带最小宽度(小于3.5米)要求的慢行道。有区别马路,设置停放区后不满足行人通行带最小宽度(小于2米)要求的人行道。

●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地面亭平台前的踏步前缘10米以内,禁止设置停车区。

●公交中途站站台两侧5米以内、站台后方人行道2米以内、站台后方慢行道3.5米以内,禁止设置停车区。

●人行横道两侧5米以内、后方人行道4米以内、后方慢行道5.5米以内,禁止设置停车区。

●消防栓半径5米范围内的人行道/慢行道,禁止设置停车区。

●路口范围内的人行道/慢行道,禁止设置停车区。

●无障碍设施、盲道以及两侧各0.25米范围内的人行空间,禁止设置停车区。

●水管、电缆、燃气等地下市政设施工作井半径1.5米以内的人行道/慢行道,禁止设置停车区。

●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轮渡站、医院、学校、文体设施、较大商业设施、旅游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主出入口门前两侧各1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停车区。

●机动车桥梁、隧道出入口5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停车区。

●坡度大于4%的道路。

●人行天桥地道出入口。

●积水排水不畅或危险边坡的人行道/慢行道。

●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桥梁、隧道等。

●未设置专用非机动车道的快速路。

●相关部门划定禁止非机动车停放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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