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沈阳对中心城区道路非机动车停车作出规范 16类区域禁止停放共享单车

2017-08-10 08:38:5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 8月9日,记者从沈阳市建委获悉,《沈阳市中心城区道路非机动车停车区设置技术导则》出台,16类区域将禁止停放共享单车。

今年,共享单车进入沈阳,既带来了便利,也出现了无序停放、缺乏监管等问题。据了解,目前沈阳共有6家共享单车企业,其中规模较大的有3家,共享单车已经突破15万辆,每天能解决100万人次的出行问题。但是共享单车在为市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乱停乱放等问题也非常突出,市民呼吁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

为对市民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梳理,最终实现对共享单车进行规范管理,8月8日沈阳组织开展“共享单车问卷调查”活动,首日参与调查的受访市民就有10万人。

沈阳市建委交通处谢宇介绍,从目前调查问卷的情况看,大多数市民认为共享单车为人们出行提供了便利,尤其在短途出行或遇到高峰期时能有效缩短时间。同样也有很多市民表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被恶意损坏等问题突出。还有一些市民认为,市民自身要加强自律,合理使用、有序停放共享单车。

记者在沈阳一些地铁口看到,有些市民为了图方便,直接把共享单车停在了地铁出入口,市民来回行走非常不便。市图书馆站一位城市管理人员说:“为了保证高峰时市民通行方便和安全,每天都要把大量的共享单车搬离地铁口。”

谢宇介绍,随着非机动车出行总量的增长与共享单车投放数量的激增,乱停乱放现象逐渐凸显。为规范沈阳市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引导非机动车尤其是共享单车有序停放,沈阳市建委和交警联合制定了《沈阳市中心城区道路非机动车停车区设置技术导则》。

导则提出,除禁止非机动车骑行或停放的道路外,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以及街区道路均可视条件设置共享单车停放区。共享单车必须停放在停放区内,保持停放秩序良好,绝不允许随意停放。共享单车在主干路、次干路设置停放区应当以保障行车安全以及道路交通顺畅为前提,在支路以及街区道路设置共享单车停放区应当以便民适用为原则。

导则还提出,共享单车停车区宜设置在道路的设施带内,应保证非机动车车身放置不超过路缘石外沿。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宜沿出入口地面亭围护结构两侧及后方地坪设置公共自行车停放区;公交站宜沿站台两侧的设施带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同时,如果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公交站点等交通枢纽周边人行道空间有限时,在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可拓展绿化带内一定范围的灌木带作为停放区域,停车区域铺装宜采用透水材料,落实海绵城市要求。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