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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海航人寿前路未卜 被评风险最高级别的保险公司(2)

2017-08-10 08:10:20    华龙网  参与评论()人

一位从事保险行业的业内人士认为,一直以来,新光海航人寿的实际资本数值偏小的主要原因在于股东增资未如期到位。可见,偿付能力持续下滑与其股东一直无法增资有关。偿付能力充足率连续为负,一方面无法保证股东收益,另一方面不能保证客户满期赔付。在没有增资的情况下,新光海航人寿未来的偿付能力也难以在短期内得以改善。

根据新光海航人寿最新披露的偿付能力报告,新光海航人寿在保监会2016年第4季度、2017年第1季度的监管评价中,均被评定为D类保险公司,属于风险最高级别,其原因及风险点集中在“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

就现阶段偿付能力的状况,新光海航人寿管理层已经多次向监管机关进行汇报,截至目前,保监会已经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暂停增设分支机构;监管约谈,要求双方股东于2015年7月底之前提出改善偿付能力方案;责令公司自2015年11月23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

连年亏损海航“弃子”

自成立以来,新光海航人寿的经营状况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从财务数据上来看,2009年亏损约0.41亿元,2010年至2016年,净利润分别亏损0.49亿元、0.72亿元、0.9亿元、0.86亿元、1.08亿元、0.82亿元和0.99亿元。截至2017年二季末,净利润亏损2095万元。

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背靠台湾新光与海航集团两棵大树,新光海航人寿理应“不差钱”才对,为何会连年亏损至这般光景?

公开资料显示,新光海航人寿成立于2009年3月,由海航集团和台湾新光人寿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亿元,股东双方持股占比均为50%。

彼时,新光海航人寿曾对未来充满信心:“面对广阔的市场空间,将传承新光人寿在华人保险市场上五十多年的经验积累,充分利用海航集团的本地资源,实现在市场渠道、产品研发、客户服务和人力资源等多个方面的长远发展。”

然而好景不长,新光人寿与海航的合作似乎并不美满。

新光海航人寿于2015年11月发布的《偿付能力的相关说明》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已于2014年5月15日决议增资5亿元,同年6月股东新光人寿将2.5亿元增资款项拨款至新光海航人寿账户,但另一股东海航集团则因故未能如期履约缴纳增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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