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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鬼”泄露信息 哪些行业最多(2)

2017-08-09 15:15:1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这就给了申某可乘之机,2016年3至10月间,通过公司的客服李某帮助,申某通过重置数据不断获取简历,并对外出售。李某每“做成”一次,申某就给他返利200元。此外,申某还通过伪造《服务合同》,从公司骗取下载权限。

这些简历,大多贩卖给了北京某科技公司人事经理余某,根据在案证据,余某获取个人信息十万余条。

对于自己行为的性质,申某称,他知道一旦被发现,公司会开除涉事员工,但他没想到这种行为会触犯刑法。

6月2日,申某、余某、李某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在朝阳法院出庭受审。经审理,法院认定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判处申某、余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申某、余某认为量刑过重、事实认定部分有误,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本案二审近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三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并已充分考虑了三人的犯罪情节,故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数据

个人信息交易量可观 一次甚至多达百万条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生效文书中,记者看到,判决书中认定的被告人销售或购买的个人信息数量均十分可观,每次交易达上万条甚至上百万条数据的情况十分常见。

合肥一男子李某搜集了500G以上的个人信息,并通过网络向全国贩卖。每次出售少则几千条,最多时能够达到上百万条。在被民警抓获时,办案民警还意外在李某的信息库中发现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可见其信息库之全。

而在近日公安部督办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团伙贩卖的信息条数达到了两亿条,该团伙存储的交通、物流、医疗、社交、银行等各类被窃公民个人信息则达20多亿条。

这些信息都去了哪里?刚买完房,手机就会接到各类装修、房屋出租的电话或短信;孩子刚出生,推销婴幼儿产品的广告就纷至沓来……这些非法购买个人信息的推销商家,与销售个人信息者一样,均可能违反《刑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今年3月,海淀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教育培训行业个人信息买卖的案件,被告人杨某利用自己在教育公司工作的便利,私自拷贝复制公民个人信息200余万条,其中包括了各学校在读学生及家长的信息。杨某将这些信息以每条半分钱的价格出售,共获利一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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