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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的论证理论(2)

2017-08-07 04:31:3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为何论证

作为墨家论证理论总纲,《小取》开宗明义地阐述了论证的目的就是要“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

首先,“明是非之分”。是非不仅有其确定界限,而且人们也必须分清是非,明辨真伪,这一点充分肯定了论证对于人们认识事物、发现真理的重要作用。其次,“审治乱之纪”。论证具有治世功用,借助于论证这一工具,可以明了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关键,审察求治去乱的纲纪,实现治理天下的大业。第三,“明同异之处”。同异问题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基础。通过论证,人们可以判明各种复杂事物的同一性和差异性,形成对事物的正确认识。第四,“察名实之理”。名实关系问题是先秦时期诸子百家争论最为激烈的辩题,各派各家都有自己的名实关系主张,通过论证可以使人们对名实关系有正确把握。第五,“处利害”。事物间利害关系十分复杂,通过论证能够帮助人们对各种利害关系作出正确评价,达到兴利除害之目的。第六,“决嫌疑”。墨家所讲的“嫌疑”是指疑惑难辨的事理。决嫌疑即判明真相与假象,就是对令人产生疑惑的事物给以明确的认识和判断。在论辩过程中,人们解决了思想中疑惑不解的问题,同时也就分清了是非、辨别出同异。

如何论证

关于如何论证,墨家提出了三原则、一策略、五方法。

首先,三原则。在《小取》中,墨家提出了“论证三原则”:(1)认识原则。即“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在墨家看来,论证的根本目的在于明辨是非,达到真理。因此,论证者一方面要考察客观具体事物产生、存在、发展和变化的条件;另一方面还要对各种相关的主张进行分析比较。(2)推理原则。类属关系是墨家论证的基石,因此提出要“以类取,以类予”,也就是具体论证要根据事物之间的类属关系而进行。(3)道德原则。这条原则的要求是“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具体说来,在论辩中,论证者不能非难与自己主张相同的另一方,也不能强求对方接受自己所反对的主张。有趣的是,语用论辩学的自由原则、证明责任原则与这条原则极其相似。

其次,一策略。墨家论证的主要策略就是“以说出故”。他们主张用“‘说’的方式”给出所持主张的理由。《经下》和《经说下》实际上就是这种策略的运用。通常在《经下》先列出主张,然后以“说在……”的形式,在其后给出极简要的理由,然后在《经说下》给予进一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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