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辽宁 以“精准监督”促“精准扶贫”(3)

2017-08-05 04:01:2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资金发放到位了,老百姓气也顺了,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产业脱贫项目。

关口前移,加强日常监督

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查处、问责,但更重要的是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和人员的监督。

“我们实行‘一托九’,综合监督省农委、省扶贫办、省水利厅、省海洋和渔业厅、省林业厅等9家单位,这些单位都与扶贫工作密切相关,掌握的扶贫项目非常多。”省纪委驻省农委纪检组组长周尊安说。

精准扶贫工作大多要落实到具体的扶贫项目上。据了解,驻省农委纪检组督促驻在部门制定扶贫项目跟踪监管工作制度,全程跟踪项目实施过程,确保项目落地生根。同时,针对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审计出的问题,组织3个工作组,分片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实地检查。

扶贫资金发放是精准扶贫的关键,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重点。“从查处的案例看,涉及扶贫资金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和资金滞留3种形式,分别集中在资金的发放、使用等环节。”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雁过拔毛是怎么拔的?‘雁’飞的路途越远,被拔的就越多。”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一名干部形象地比喻道,“以前扶贫资金的发放一般都交由县里,然后层层发下去,存在被克扣的风险,现在减少中间环节,直接发放到户。”

据了解,该省一些市县纪委正在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不符合建档立卡标准财政供养人员、紧盯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营口市扶贫办原主任冯昆山,违规更改扶贫资金的用途,索要大额好处费。为黄土岭镇四道沟村争取了120万元扶贫资金,竟然向村里索要15万元好处费,性质何等恶劣……你们一定要对照检查,吸取教训。”7月20日,省纪委驻省农委纪检组组织召开了全省扶贫办主任警示教育大会,周尊安在会上给扶贫办主任们敲警钟。

“我刚上任,作为生动的‘反面教材’,冯昆山案给我带来了极大的震动。”一名参加警示教育大会的同志说。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已成为辽宁省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的一项重要工作。此外,该省坚持对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本报记者 刘一霖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徐梦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