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辽宁 以“精准监督”促“精准扶贫”(2)

2017-08-05 04:01:2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优先处置,强化执纪问责

去年,审计部门在对建平县北二十家子镇大地村低保户危房改造项目跟踪审计时,发现有3户低保户明明已经进行危房改造,但还住在没有丝毫翻修痕迹的破旧房屋中,政府给每户2万元的补助款也不知去向。

县纪委接到移送的线索后并没有按照管理权限转交乡镇纪委,而是决定由第一纪检监察室进驻该镇查清事实。市纪委也派员入驻建平县纪委,指导办理,迅速查明大地村村主任于振龙等人优亲厚友,把补助款给了不属于救助对象的亲属。于振龙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农村是熟人社会,村民之间很熟悉,碍于面子,举报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乡镇纪检干部大多来自当地,与所在地村干部很熟悉,在执纪审查过程中难免出现走关系讲人情的现象,阻力不小。”朝阳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说。(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对于振龙等人的查处是朝阳市县两级纪委对村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提级处置、直接办理的集中体现,也是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集中力量,优先处置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雁过拔毛、截留私分、虚报套取等扶贫领域违纪问题188件,处分218人。

在坚持严查快办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我们主观地认为发展寒富苹果和红薯农户能认可,没有实地走访,也没有去征求贫困户的意见。”谈及此前因没正确履职导致扶贫资金滞留的问题,康平县方家屯镇东小陵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殿军羞愧地低下了头。

2016年,方家屯镇纪委在检查时发现,东小陵村由于扶贫项目立项时研究不细,确定贫困户不精准,贫困人口发展产业不积极,造成8万元扶贫资金未能及时下拨。

镇纪委在严肃问责的同时,跟踪监督问题整改。扶贫部门、东小陵村以及帮扶工作队共同研究,逐户征求贫困户意见,最终决定将滞留的资金全部用于发展榛子种植产业。

“我们这儿十年九旱,今年眼瞅着苞米收成又不行了,幸好我还有17亩榛子。”东小陵村村民方桂红指着家对面缓坡上半人高的榛子树苗告诉记者,“这都是镇里帮忙改种的,榛子苗、化肥都是村里发的,还找人专门给我们培训哩。榛子好侍弄,我看行!”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