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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满5年 可申购所住人才公寓

2017-08-04 06:05:2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让广大“蓉漂”住得上房、安得了家,成都正在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引进人才。8月3日,成都市配套“产业新政50条”,研究制定了《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正式发布。

8月3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经信委、成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读了人才公寓建设规划、申请细则、监管细则等热点问题。

高端人才购房

不受户籍、社保限制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先义介绍,《细则》明确,人才安居方式包括人才购房支持、人才公寓租赁和购买、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租赁等方式。

在购房支持方面,住房限购期间,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

在人才公寓方面,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的人才,可申请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租期为5年,租金标准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人才和项目情况,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购房后5年内不得出售。

从安居面积标准来看,人才公寓建设面积标准60-120平方米,《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建设面积标准35-120平方米。

申请人才公寓

需要符合三个条件

“申请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要符合3个条件: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夏先义介绍,申请租住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则需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或中级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经人社部门认定,同时需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以及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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