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祥鹏,男,汉族,中共党员,1965年12月出生, 1983年10月入伍后曾参加老山前线对越自卫反击战,1999年10月转业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河东支队六纬路大队副大队长,曾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4次受到嘉奖,被评为全国交警系统执法标兵、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特级优秀人民警察、优秀人民警察、“津城警星”提名奖。
黄祥鹏从警后连续16年在一线站岗执勤,2013年底担任交管局河东支队六纬路大队副大队长。他把部队的优良作风带到公安岗位,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忠诚履职、扎实苦干、敬业奉献,以实际行动履行了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他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反复考察、积极探索,逐步总结了“三掌握”、“三到位”的工作方法,坚持“说服、教育、引导、警告、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在纠正违法行为时做到警容严整、行为规范、语言得当,始终“零投诉”;他坚持人性化执法和文明执法、微笑服务,努力构筑和谐警民关系,工作中做到心态平和、言语随和、态度谦和,对于在路面遇到困难的司机和行人及时给予帮助,努力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他依法管理、以理服人,使当事人知法、知情、知理,充分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积极配合民警工作。
担任基层领导后,黄祥鹏坚持工作“看我的、跟我上”,每天在民警上岗前巡查界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勤务时间内与民警同执勤、同纠违,并经常主动加班加点,参加夜间酒后驾车、渣土车治理等工作,遇有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更是全天候坚守在路面上指挥、疏导。在日常管理中,坚持科学组织、全力疏导,每天早、晚高峰时段都在十一经路沿线值守,全力保障畅通、有序。在他的带动下,大队的交通秩序整顿工作取得良好效果。黄祥鹏以实际行动和出色业绩,为广大民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许多同志都发自内心地把他喻为埋头苦干的“老黄牛”和革命的“螺丝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