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电子厂工作,家是农村的,在流水线上,我认识了一个女孩,恰好是同乡!于是我对她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我娶到手!
可是接下来的事情,却让我不想接受,不能接受,也不愿意接受。先从礼金说起,她妈要13万,我想没关系,谁让我自己喜欢呢,钱嘛,只要人在,还可以再挣!后来我就东拼西凑好不容易把礼金弄够给她!
事情远远没有结束,结婚一年多了,我每个月的工资大部分都上交给老婆了,自己只留下早餐钱,但她每个月都将我给她的工资钱大部分都寄给她妈了!还美其名曰,家里负担重,还有个弟弟,你这个哥哥不负担,谁负担!
再后来,她弟弟的礼金钱也要我这个当姐夫的出,这也太欺负人了,你弟弟是我儿子?
这是几个意思,我已是忍无可忍!这样的日子,我过够了,完全把我当她们家的奴隶了,有这么欺负人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