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部某贫困县,一些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发放后,一名村干部要求改造户在春节前每户给他送一只鸡;办低保,盖章要收10元;办理户口迁出,想盖章先掏150元;河南洛阳市新安县检察人员在搜查一个镇民政所所长家时,发现267本存折,里面是冒领侵占来的50余万元百姓“保命钱”;开具户口登记证明、发党养老助残劵、代办老年证……这些全力看似微不足道,但是却与基层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如果任其滥用,会成为贪腐的前奏,诱发干群矛盾,破坏和谐稳定。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微权力”腐败看似微小,影响实则广而深。“微权力”与百姓利益紧密相连,“微”在基层,“危”在民心。任其滥用,损害的不仅是群众利益,更是民心。中央制定一个好的政策,关键是落地生根,但是由于“吃拿卡要”等“微权力”作祟,原本向老百姓传达中央精神和政策的最后一公里被堵住了,党的信用一点点被透支,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另外,“微权力”腐败已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拦路虎、绊脚石。为了不让一个人掉队,为了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国家下大力气推出一系列惠民政策,一些大型项目和资金向农村倾斜。但是若让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微权力”明目张胆地大肆揩油,必将祸害一方水土,贻害一方群众,延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近年来,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清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行为,这是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要求,“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确定整治工作重点。东城区纪委在专项行动中,重点就“街道社区资金、资产的管理使用,拆除违法建设,教育卫生”三个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整治。大兴区纪委强调对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工作中推诿扯皮、雁过拔毛、执法不公、以权谋私、收受礼金等十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进行重点查处。海淀区纪委将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确定为专项治理重点,集中精力打好“歼灭战”,切实加大整治和查处力度。针对“微权力”腐败,采用组合拳集中整治。西城区纪委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不定期选取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高压态势。朝阳区纪委严格按照六个步骤组织实施。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建章立制、总结验收六个步骤严格开展工作,将专项治理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相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相结合,做到严格惩戒问责。房山区纪委惩教结合提升效果。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执纪审查的力度,集中查处一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抓早抓小,运用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提醒和教育,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不断向“微腐败”敲响警钟。通过专项整治,正风反腐成效明显,党风政风逐步好转,基层党群关系进一步融洽,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