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兰旻):6月20日,来自全国多地的省级人大常委会及县乡人大负责人在北京就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进行交流座谈。与会人员认为,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建设,是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各地方人大在这一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但同时也面临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如何进一步强化这项工作?又该采取哪些措施?
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建设,是近两年各地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一些市辖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负责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不过,部分街道人大工委的地位和作用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上海市静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葳萍在发言中表示,尽管街道人大工委是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但在基层实践工作中,它却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人大代表是通过选民选出的群众,他们联系人民群众的独特优势比党代表和政协委员更加宽泛,所以我觉得这支力量对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开展街道各项工作是一个助力。进一步认识街道人大工委的地位作用,有利于服务保障好代表履职,能够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联系选民,当好选民的代言人。”
近年来,一些省市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将乡镇变为街道,但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却没有同步完善。为此,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光烈建议,应进一步完善街道人大组织建设,“我们不断把乡镇撤掉,改成街道,浙江省将近五分之一的乡镇变成了街道,数量很大,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治理体制、政权建设却不完善,这是个新问题,这和30年前、50年前的情况是不同的,所以我建议街道也设人大,不是人大工作机构,而是完整的人大组织架构。”
专职人员配备也是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地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基本实现专职配备,各地普遍增加了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有的地方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比例达到了三分之二左右。但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乡镇人大力量却依然薄弱,当天,一些乡镇人大负责人对此也提出建议。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新安镇人大主席李娜:“新安镇只有人大主席是专职的,其他人大主席团成员都是兼职的,在日常工作中只有人大主席是人大工作的主力军,同时人大主席也参与到很多中心工作中,平时工作中时间、精力都会受到很大影响,建议顶层设计明确乡镇人大设立工作办公室,配置专门编制和工作人员,解决人员不足导致力量不足的问题。”
对于加强县乡人大力量工作的重要性,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业斌也深有感触,他表示,接下来,广东省将结合地方实际,对县乡人大建设进行分类指导,补齐短板,“县人大常委会要充实力量,解决‘一人委’、‘老龄委’的问题;乡镇人大主要解决有机构、有人手、有经费办事的问题,此外要修订乡镇人大主席和主席团工作条例,确保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