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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劳动法:这些“工资”规定你知道吗?

2017-06-19 08:24:02    有事找律师  参与评论()人

2017新劳动法:这些“工资”规定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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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劳动法对各种类型的用工及其工资规定都作出了严格细致的要求。不管你是初入职场,还是职场老手,这些工资规约你一定要知道!关于小时工、试用期、合同工及辞退补偿等“工资”支付规定,法律哥已经归纳如下,供你查阅。(进入我们的头条号,即可咨询法律哥)

2017新劳动法:这些“工资”规定你知道吗?

(图片与本文内容无关,素材来源于网络)

一、小时工(非全日制用工)

1、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2、其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试用期

1、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不得随意延长试用期。如有违规延长试用期行为,用人单位必须以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标准,对已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试用时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试用期间月工资为正式岗的80%,超过原定试用期的工作日,其工资按正式岗工资计算。(进入我们的头条号,即可咨询法律哥)

2017新劳动法:这些“工资”规定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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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工(正式员工)

1、合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不签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该工种应得工资的2倍。

四、解除合约

1、违法(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等)终止合约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为标准(六个月以上未满一年以一年计,未满六个月以半年计)向劳动者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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