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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西篇】构筑法治屏障 保护绿水青山(2)

2017-06-16 21:31:59    中国江西网  参与评论()人

●抓获犯罪嫌疑人394人

其中刑拘314人,移送起诉135人

●查处环境违法行政案件84起,行政拘留92人

●查处阻挠环保等部门行政执法案件23起

严查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

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诉讼法律监督,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检察机关加大监督移送、立案和追捕、追诉力度,防止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对量刑错误、量刑畸轻或适用缓刑不当的,依法予以纠正,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的审判活动监督。

据悉,我省稳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去年9月获批设立省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省检察院今年还将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法律监督力度,依法严惩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的各类刑事犯罪。同时,保持对生态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加大对生态环境执法活动的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一批危害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的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

2016年——

全省检察机关

●批捕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嫌疑人296人

提起公诉1147人

●立案侦查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06件

支持基层法院设立环资审判庭

6月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公布了十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江西高院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专业化建设,积极推动设立环保法庭。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共有14家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55家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合议庭,2家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其中,2015年9月,省高院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2017年3月30日,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从民一庭分立,成为单独编制的审判庭。

我省环资审判工作进展显著,全省法院依法审结了一批环境资源类案件。记者了解到,今年省高院还将督促支持各中院及有条件的基层法院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目前,江西三级法院设立专门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院仍偏少,将联系全省各级编办支持法院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

2014年以来——

江西法院

●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6969件

其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

(江南都市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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