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各级财政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优先保障重点,加大扶贫资金投入。近日,财政部网站发布的消息显示,经初步统计,2017年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超过14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860.95亿元,比上年增加200亿元,增长30.3%;有扶贫任务的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达到540亿元左右。
至此,超过1400亿元的扶贫资金聚焦了各界关注我国扶贫脱贫事业人士的目光,由此也再度让舆论重新锁定日渐临近的“十三五”脱贫攻坚目标上来。贫困问题历来备受关注,而如何实现脱贫目标不仅事关五千余万贫困人口,更决定着全面小康能否实现。必须说明的是,围绕脱贫部署的产业发展、转移就业、教育、健康等一系列扶贫重点任务,以及相关脱贫工程和政策支持体系均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而资金扶持的重担则更多落在了各级财政之上。
资金保障是脱贫攻坚的前提
众所周知,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终时限。全面小康的实现需要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均衡发展。然而,贫困问题当前正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致命短板,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推动脱贫目标的达成,方可让全面小康的实现彰显出本质意义。近年来,扶贫脱贫领域从未间断的政策部署就是在不断地对外加深这样的认识。
从2011年发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指明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到2015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2020年实现脱贫明确总体目标;再到2016年10月发布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为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明确自上而下的工作机制,并构建了一套各司其职的责任认定体系;最后2016年底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了最终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我国脱贫政策体系堪称一脉相承。
然而,无论是扶贫任务的部署还是实现各个脱贫目标,都离不开真金白银的资金投入。尤其是《“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了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这就意味着,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势必需要拿出更多财政资金投向贫困地区,以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指标都得到全面提升。其中,教育、医疗等指标的提升正是近年来我国相关具体政策不断深耕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