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自动发布新闻 > 正文

违法建筑开出“非违建”证明,租户刚投入70万就要拆!

2017-05-20 10:38:47    生活日报  参与评论()人

位于舜世路东侧水映丽山山庄文化广场南北两侧的16处商铺,在近期都被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但是租户商女士向本报反映,今年3月,她从舜世社区居委会开出了“非违建”证明。有了“证明”还是违建,这“证明”是怎么开出来的呢?

违法建筑开出“非违建”证明,租户刚投入70万就要拆!

非违建证明 记者 高玉龙 摄

开业没多久 房子要被拆

18日上午,位于水映丽山山庄文化广场的一处银行被强拆。这处银行就在商女士所经营的中医养生中心对面。自5月8日突然接到舜耕街道办城管委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后,商女士一直心乱如麻。

2016年底,商女士从韩先生手里租了这间“商业房”用来经营养生中心,今年3月初装修完毕后开始办理营业执照。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办营业执照需提供“经营场所不是违法建筑”的证明。

3月7日,商女士同时从开发商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所在地舜世社区居委会拿到了“证明”。证明内容显示,商女士所租赁的水映丽山山庄文化广场C-04号商铺使用性质为商业用房,不属于违法建筑。有了这份“证明”,商女士的养生中心如期在3月12日开业。

违法建筑开出“非违建”证明,租户刚投入70万就要拆!

养生中心刚开业不久 记者高玉龙 摄

但未料到,刚刚投资70多万元的养生中心,突然成了违建要被拆。“我光装修就花了20多万,加上购置物品、人员培训等一共是70来万,这些损失谁来承担?”商女士说,“我在租房时,就问过房东是否违建,房东明确说了不是违建,更关键的是,如果是违建,为什么我还能开出不是违建的证明?”

不只是租户对突来的违建存在疑惑,有商铺的购买者也存在质疑。“我买这个商铺时开发商已经把这间房子租出去用于经营了,开发商说政府的批文都有,不是违建,而且除了房产证之外的其他五个证件都有,加上周围这些店也都经营了一阵子,我也就相信了,谁知道现在怎么成了违建?”

商业房进行过外拓改造

舜耕路街道办城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拆除的违建是原有建筑主体外拓出的部分,原有建筑主体并不在拆除范围之内。

违法建筑开出“非违建”证明,租户刚投入70万就要拆!

内部装修豪华 记者 高玉龙 摄

而商女士所租赁的商铺房主韩先生告诉记者,当初购买这处商铺时,是包含商铺外拓部分在内的。“购买时就已经是改造好了的,一共140平左右。”

不过,记者从韩先生与开发商所签的购房合同中发现,韩先生所购买的C-04号商铺建筑面积为101.36平米。这也意味着,韩先生所购买的这间商铺,其外拓部分的面积在合同中并未体现。但在另一位购买商铺的业主郭先生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合同中,却明确将外拓部分的面积写到合同中。“我这间跟韩先生那间是一样大的,但我合同里写的建筑面积是141平方米。”

商铺外拓部分是开发商私自建设的还是原有规划所定?开发商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赵姓负责人向记者作出了解释。

违法建筑开出“非违建”证明,租户刚投入70万就要拆!

内部装修豪华 记者 高玉龙 摄

“整个小区的一层本身就是我们的社区商业,这部分是经过规划审批的。”对于目前被列入违法建筑的部分,该负责人表示,“2013年舜耕办事处想借助我们把整个阳光舜城打造成一个文化社区,提出要对我们的房屋进行改造。后来街道办也进行组织、策划并报批市中区,然后又组织招商,现在已经达到了当初预期的目的。我们就是改造,街道办进行的审批和策划。”

对商铺外拓部分属于违建的说法,该负责人予以否认,“改造是由街道办发起并经过了批准,所以本身不存在违建的问题。”对于拆除可能会给房东和租户带来的损失,该负责人表示会根据有关合同处理。

调查:

谁发起的改造,街道办称“不清楚”

据了解,虽然对水映丽山山庄文化广场的商铺没有房产证一事有所了解,但舜世社区居委会对前来开具“非违建”证明的人还是给出了绿色通道。对此,舜世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经过舜耕街道办允许并同意的。

“文化广场周围的这些店铺很早之前就是用于商业的,周围这一排所有的业户要办营业执照,都要到我们这边来盖章,我们也是听上边的意见,经过了街道办的同意,所有的章也都是我们盖的。”上述舜世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表示。

对于目前所认定的违建,当年是由谁发起改造以及谁所建的问题,记者来到了舜耕街道办事处。一相关负责人最初表示对此并不清楚,后又称应该不是由舜耕街道办发起。“这个应该不是,对,那也不是我们建的,是开发商建的吧,具体你去问城管吧。”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舜耕街道办事处城管委一位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这个我真不清楚。”

市中区城管执法局舜耕执法中队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主体结构外拓部分并没有相关的规划手续,实际属于违法建筑,因此将配合舜耕街道办事处进行拆除。

追问:

房子被拆,业主租户损失该谁负责

5月18日上午,记者在水映丽山山庄文化广场看到,不少租户已经开始清理物品,防止物品在拆除中受损。一画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自己交纳了4万多元的租金,但“房东”并不会因违建拆除而退还部分租金,“只能自己承担着呗,也没办法。”

商女士则更为担忧,她投资70万元的养生中心或面临闭店,而其所交纳的租金目前也没有着落。“房东就说让我告他去吧。我觉得我作为租户,是受损最大的,这个责任却不知道该由谁来担负?”

对此,商女士所租赁商铺的房主韩先生也有着自己的焦虑。“现在不是房租不房租的问题,人家刚装修了才两三个月,这块损失谁来赔呢。关键是我们拿钱买了这个房子,现在房子拆了,谁来给我们补偿呢。如果确认属于违建,能够找出责任人赔偿的话,我也会给租户退房租和押金的。”韩先生向记者表示,“先保证谁是责任人,确定责任人之后他们得有赔付给我们,也包括经营商户的利益。”

(生活日报记者 高玉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