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拿什么证明我妈是我妈的故事,
我也知道如果父亲去世奶奶在世,奶奶可以继承房产一部分,等奶奶过世了,奶奶的其他孩子都可以排队来继承这份房产的一部分。
看着都是不可思议的段子,却是真实存在的现实。
我自信自己应该没有那么多财迷的七大姑八大姨,所以那些奇葩段子,电视上才会有的人间闹剧,我一直以为它们离我八竿子打不着。
今天群里有个妈妈好心提示我们的一个亲身实例,才让我真觉得这个事不是小事了。
独生子女,父母的父母去世,父母去世,没有遗嘱,留有房产。现在身为女儿想将父母的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她要跑公证处,要北京城跑至少4个区县去办相关材料证明。
资料
1,自己的档案,去存档处开证明盖章
2,父母的档案,去原单位开证明盖章
3,房产证明,房本和购房合同,发票,完税证明等一系列原购房证明
4,姥姥姥爷,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
这还是流程简单的,如果中间某一个环节出现节外生枝,那她的办事流程会更繁琐复杂。
细思极恐。我妈是我妈的事件在社会上犹如石子掉入湖面,波澜有了,湖却还是湖。曾经就有律师友情提醒“若想自己的财产在百年以后顺利被子女继承,最保险的方式就是立下公证遗嘱。”
听了朋友的亲身经历,试想一下我们这一代独生子女如果去找身体康健的父母谈这个话题,会有怎样的收获?
“老子还没死呢,你就想着分家!”
“等我死了都是你的,你爱咋折腾咋折腾。”
“我都给你了,你以后不孝顺我了怎么办。”
其实,对于老人的意识误区有两个tips:
1,已故父母的手写遗嘱一定要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才有效。
2,立了遗嘱发现子女不孝随时可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
虽然说子承父业天经地义,在面对法律套路的时候,如果发生继承问题,相关资料的搜集,相关手续的办理就是一项繁琐的事情,万一再有代位继承的事实存在,还要劳师动众的联系所有相关人放弃继承权。面对这些360度立体存在的生前未办遗嘱惹的祸,我们该不该要求身体康健的父母生前早立遗嘱?
文/全职妈妈妙笔生花 文字原创谢绝百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