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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将降低侵犯个人信息入罪门槛 强化司法保护(2)

2017-05-10 08:14:16    国际在线  参与评论()人

公民个人信息数量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定罪量刑的一个重要依据。从司法实践情况来看,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常常是数万条,几十万条,也有的是以兆计算,数量非常庞大。怎样科学合理的确定信息数量呢?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有关计算规则。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表示,司法实践中重点把握“什么是一条信息”、“不重复计算”与“重复计算”等内容。缐杰说:“对同一条信息当中涉及公民个人信息有多项内容的,比如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等,这样的信息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大众都普遍认为是一条信息,对此基本没有什么异议。不重复计算是指对非法获取以后又提供,或者是出售给同一人的,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不能重复计算。重复计算的情况是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不同的人。”

2016年起,中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项行动。中国公安部网络技术研发中心主任许剑卓表示,司法解释的出台对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提供了法律依据。许剑卓说:“过去一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数量是2100多起,查获公民个人信息500多亿条,抓获的犯罪嫌疑人5000多人,其中属于各行业内部的人员450多人。造成危害最大的就是各个行业内部的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在这次司法解释出台之后,对行业内部人员泄露信息降低了入罪门槛,为我们更好打击这类犯罪提供了法律基础。所以下一步我们重点的举措是对于任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都要追查源头,深挖行业内鬼。”

据了解,两高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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