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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好处费为诱饵 骗17名大学生为自己借巨额校园贷

2017-05-04 13:43:09    红网  参与评论()人

“大学校友”要创业,找自己帮忙贷款,只要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不仅不用自己还钱,还能获得一定的好处费,这种“零风险”的事,让一些大学生上当了。令他们没想到的是,所谓的校友竟然是假的,在他们帮忙贷款之后,对方就玩起了失联。

今年20岁的朱某利用这种冒充创业学生的方式,先后骗了11名大学生。之后,他又打着开设贷款公司需要刷业绩的幌子,骗了6名省外大学生,最终让这17名大学生背上了巨额债务。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黄旭 李莉 长沙报道

日前,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校园贷案件。今年20岁的朱某冒充大学生,以创业融资等理由骗了17名在校大学生,让他们为自己办理网络平台小额贷款,钱贷下来之后,朱某并未依约还钱,而是让这些学生背上了债务。5月2日,记者了解到,朱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退赔违法所得225089元。

手段一 冒充创业学生找人贷款

2015年10月,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大一学生曹某偶然得知,大学校友朱某要创业开手机店,因资金不足需要贷款融资,曹某只需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就能从中获利。“又不是我去借钱,也不用我来还钱,还能从中拿到钱”,在这种看似“零成本、高回报”的投资方式面前,曹某动心了。

随后,在“优分期”平台上,曹某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为朱某贷款7998元买了两台苹果6手机,以及货款梦想基金6300元;在“佰仟”平台贷款5000元购买一台苹果6s手机;在“诺诺镑客”平台贷款15000元现金;在“趣分期”贷款3600元购买一台苹果6手机以及现金3000元。

曹某没想到的是,这还只是一个开始,之后朱某又使用曹某的个人信息,以曹某的名义办理了“小树”“工银”平台的贷款,共计9000元。将这些款物交给朱某后,曹某从中拿到了8600元的好处费。

然而,曹某还没来得及高兴,贷款平台的催款信息就来了。原来朱某仅偿还贷款866元后就没再还钱。收到催款短信后,曹某立刻打电话给朱某了解情况,却发现朱某已经“失联”。更让他意外的是,今年20岁的朱某并非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在校学生,也没有在此读过书,所谓的创业融资只是一个幌子。其实,益阳南县人朱某高中毕业后就没有正当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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