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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官卖官典型案例扫描:“用人腐败必然导致用权腐败”(3)

2017-04-14 13:14:10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李云忠在曲靖任职期间曾说,他作为组织部长,虽然决定不了由谁担任县委书记、县长,但向书记推荐人选的建议权还是大的,一般县领导班子成员他还是有“决定权”的。

拿人钱财的李云忠,把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视同儿戏。一次,一名买官者在向他行贿后,对他安排的职位不满意,居然在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前公然向其叫嚣并“摊牌”,害怕“东窗事发”的李云忠不得不照办,在常委会上极力建议,撤销了该议题。

老板徐某看准李云忠爱财,投其所好,用利益当诱饵,等李云忠“上钩”后,再加以胁迫,使李云忠变成了“牵线木偶”。因为收受了徐某贿赂,李云忠在徐某面前毫无尊严。徐某多次要求李云忠提拔其“推荐”的干部,李云忠都有求必应。徐某成了名副其实的“地下组织部长”。

徐某嚣张跋扈,在李云忠升任曲靖市委副书记后,还多次“提议”要给李云忠配备秘书和副秘书长。李云忠忍无可忍,拒绝了他的要求。见李云忠不“听话”,徐某直截了当地要其退还贿款,两人最终反目。

与李云忠不同的是,福建省南平市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娄彩敏对老板言听计从,还怡然自得。2014年12月,娄彩敏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老板陈某某和娄彩敏相识多年,鞍前马后办了不少事,南平很多人都知道他是娄彩敏的“兄弟”。一些人找娄彩敏办事,甚至检察系统干警调动、调整都通过陈某某找娄彩敏说情,大都如愿,当地人都称陈某某是南平市检察院的“常务副检察长”。严肃的组织人事问题,被娄彩敏搞得乌烟瘴气。一次酒后,娄彩敏甚至得意地对别人说:我可能提拔不了你,但我可以让你不被提拔!

点评:李云忠之流,什么钱都敢拿,什么钱都敢花,以致倒在了“糖衣炮弹”下,成了老板的“跟班”。老板为他们奉上的山珍海味、奇珍异宝,就是有毒的诱饵,一旦吞下,只能处处受制于人、时时受到胁迫。

势利之交,难以经远;奔竞夤缘,难得善终。李云忠和娄彩敏案警示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当有道,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发条越上越紧,对于买官卖官的惩处措施越来越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明确要求,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党纪处分条例》明确,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最高可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现实一再警示我们:用错一个人,凉了一群人;一个腐败分子为官,一大片事业遭殃。选人用人,国之大事。选什么人就是什么样的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不可不慎。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李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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