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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需要多方参与多元投资(2)

2017-04-10 14:57:32    光明网  参与评论()人

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刚刚开始,在保持宽容态度的同时,也要对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保持警惕,防患于未然。首先,对于哪些文物可以交给社会,哪些文物必须由文保部门严格管理保护,要有科学论证和明确界定。在意大利,文物保护分为四个等级,不同等级有不同的保护规范。其次,要确保参与保护的社会力量具备从事文物保护的资金、技术和管理条件,防止保护文物变成毁坏文物。再次,对于社会力量保护、利用文物的行为,要实施全面、全程监管,杜绝对文物资源进行竭泽而渔的商业开发,防止不当利用危及文物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最后,相关信息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防止暗箱操作、私相授受,一旦出现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目标,就是要让文物知识以及文物所承载的历史文化走进社会、走进生活,让文化的力量抵达人们的内心深处。因此,由文保部门、文保机构唱独角戏的“小文保”模式,要逐步转型为政府部门牵头,专业机构发挥主力作用,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广泛参与的“大文保”模式。当然,在这一过程中,要重视建章立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在符合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符合文物保护客观规律的轨道上推进和运行。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08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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