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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儿子去世,奶奶能否看望孙女?(2)

2017-04-10 14:50:12    矫正紫薇  参与评论()人

法庭上,小刘认为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探望权的主体只能是小孩的父母亲,并不包括祖父母,所以王女士无权对小孩行使探望权。

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法院判决可以探望

我国《婚姻法》规定,行使探望权的法定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但相关婚姻家庭法律未明确排除特定情形下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

办案法官介绍,由于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存在血缘关系,此种基于血缘情感而产生的特殊身份不能因父母双方的离婚或去世而消灭,适度扩大探望权主体到祖父母、外祖父母,不仅能够满足其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心、抚养、教育的情感需要,还可以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及情感需要起到正面作用。

法庭审理过程中,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王女士在一起事故中同时失去了丈夫和唯一的儿子,孙女园园是其已逝儿子唯一的后代血亲,王女士希望探视孙女,不仅能够慰藉她失去亲人的心灵痛苦,也有利于其孙女的健康成长,符合民法上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

近日,法院判决,王女士有权行使探望权,可以定期探望孙女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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