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金边1月10日电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
一、发展目标
本《行动计划》根据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简称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通过的《三亚宣言》等文件制定,旨在促进澜湄沿岸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增进各国人民福祉,缩小本区域发展差距,建设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对接“一带一路”倡议、《东盟2025:携手前行》、《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和其他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愿景,致力于将澜湄合作打造成为独具特色、具有内生动力、受南南合作激励的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助力东盟共同体建设和地区一体化进程,促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二、基本原则
本《行动计划》将密切结合澜湄六国发展需求和区域一体化进程,体现《三亚宣言》中确立的“领导人引领、全方位覆盖、各部门参与”的架构,以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项目为本的模式运作,积极探索符合六国特点的新型次区域合作模式。本《行动计划》的实施将建立在协商一致、平等相待、相互协商和协调、自愿参与、共建、共享的基础上,尊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符合各成员国国内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018年至2019年为奠定基础阶段,重在加强各领域合作规划,推动落实中小型合作项目。2020年至2022年为巩固和深化推广阶段,重在加强五大优先领域合作,拓展新的合作领域,以呼应成员国发展需求,完善合作模式,逐步探讨大项目合作。
三、工作架构
完善领导人会议、外长会、高官会、外交和各领域联合工作组会组成的多层次机制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