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据日本共同社10月10日报道,关于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约3800名灾民向日本政府和东电索赔的诉讼案,福岛地方法院10日作出判决,命令日本政府和东电向原告赔偿损失。
报道称,原告是来自事故当时的福岛县、毗邻的宫城、茨城、栃木3县的居民,该诉讼案在全日本约30起同类集体诉讼中属规模最大。判决是继前桥和千叶之后的第三起,日本政府和东电是否能预见海啸并避免事故是本案最大的争议点。
据报道,本次判决是继3月前桥地方法院之后,第二次认定日本政府和东电的赔偿责任。福岛地方法院在判决中指出,日本政府能预见大海啸的发生,亦能避免事故的发生,赔偿总额约为5亿日元(约合近人民币三千万元)。
原告方面指出,从日本政府机构2002年发布的有关地震的“长期评估”等来看,能预见到海啸。原告方指出,“日本政府让东电采取相应措施的话,就能防止事故发生。”被告方面反驳称,长期评估并非已确立的知识和见解。被告方还认为,海啸无法预见,事故前日本政府亦无权要求采取措施。
资料显示,3月的前桥地方法院判决称,“海啸可以预见,事故也能防止”,命令东电和日本政府作出赔偿。另一方面,千叶地方法院9月对同类诉讼作出判决,未认定日本政府负有责任,仅勒令东电作出赔偿。
新华社东京3月14日电(记者姜俏梅 王可佳)针对因东京电力公司(东电)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主动到千叶县避难的19人提出的集体诉讼,千叶地方法院14日作出判决,否认国家负有责任,驳回原告关于国家赔偿的要求
原标题:福岛核事故善后处理进展缓慢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已经过去8年,善后处理工作一直进展缓慢。4月15日,东京电力公司开始取出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机组乏燃料池中保存的核燃料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