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因涉嫌向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行贿,8月7日被检方提请判处12年有期徒刑。25日下午,法院将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考虑到人权保护和“无罪推定”原则等因素,法院决定不对法庭宣判进行电视直播,但法院将会作出何种判决再次引起韩国各界的极大关注。
当地时间2017年4月7日,韩国首尔,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包括三星副会长李在镕在内的4名三星集团高管进行开庭审理。这是李在镕首次以被告人的身份出庭受审。
检方求刑12年
针对李在镕涉嫌行贿等指控,韩国检方特别是独立检察组经过调查取证,认定李在镕向崔顺实行贿或承诺行贿提供的资金达433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6亿元),同时李在镕还存在涉嫌贪污、隐藏海外资产、隐瞒犯罪所得以及在国会听证会上作伪证等多项指控。在庭审过程中,李在镕的律师团队和韩国检方围绕这些指控展开激烈的攻防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