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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男子驾车冲撞学生致4死18伤 被判死刑(组图)(4/9)

保存图片 2016-08-25 14:00:12      参与评论()人
江西男子驾车冲撞学生致4死18伤 被判死刑(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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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目击者称,当天上午7时左右,一男子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在奉新县城大街上冲撞行人。肇事车辆行驶了近300米后才停下。贺铁坚是事发现场旁一家自行车修理铺的师傅,他和其他居民当即拨打110报警,并和其他群众一起抢救受伤人员。记者从江西奉新县公安局了解到,肇事者胡某某,今年43岁,曾有犯罪前科,2013年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广东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判刑11个月。图为事发现场资料图。央视新闻供图
图集详情:
8月23日上午10:30,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奉新“1?19胡家兵故意驾车撞人案”在奉新进行了一审宣判。2016年1月19日7时10分许,县城狮山大道发生一起驾车冲撞行人案件。被告人胡家兵故意驾车冲撞上学途中的学生,造成4名学生死亡,18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