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张下一张自2010年起,黄清恒得知广东揭阳等地少数家庭有收养婴儿的愿望后,产生了从越南组织婴儿到广东出卖,或组织越南籍孕妇到中国待产,分娩后再将婴儿卖出的犯意。从2011年起,黄清恒、黄曼丽与阮氏军达成共同将婴儿从越南接送到中国境内以非法获利的共谋后,逐渐与庄存、阮黄玲、阮氏红、阮氏碧秋等人形成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开始从越南经广西东兴市向中国广东省揭阳市、汕头市等地接送、中转、贩卖儿童,或组织越南籍孕妇到中国待产,产后再将婴儿卖出。从2010年至2011年期间,该团伙共拐卖婴儿(儿童)20余名,其中,公安机关解救出11名涉案婴儿(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