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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落马大员朱明国不能说明来源的钱重1吨(组图)(2/12)

保存图片 2016-05-25 16:04:09      参与评论()人
广东落马大员朱明国不能说明来源的钱重1吨(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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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朱明国利用其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惠州市乔一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庄春桂(另案处理)、茂名市监察局原副局长陈重光(另案处理)等10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开发、职务调整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妻子陈文静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1亿余元。另朱明国对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提请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朱明国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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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5月25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公诉机关指控朱明国收受各项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1亿余元,另有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据《羊城晚报》报道,2013年浙江一位准新郎称出8888888元百元人民币为102公斤,据此估算,朱明国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超过1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