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爆炸核心区不远处即小区居民楼,两者安全距离未达到千米的相关规定。新京报记者 彭子洋 摄
如果不是这次爆炸事故,王猛甚至还不知道,自己小区的隔壁就是一个危化品仓库,“最开始邻居们都说是加油站爆炸了”。
王猛是海港城小区的业主,海港城是距离此次事发的天津瑞海公司危化品仓库最近的小区,两者相距仅600米左右。而在瑞海周围1公里范围内,还分布着多个居民小区,另有高速公路、津滨轻轨等重要设施,甚至国家超算天津中心(天河一号)距离它也只有1500米。
如此规划“乱象”引发舆论集中质疑:谁应该对瑞海仓库的“安全距离”负责?
仓库安全距离不足仍获批
“这么大的一个‘炸弹’,为什么放在那么多住宅区旁边?”王猛在事发以后,曾这样追问滨海新区官员。他认为,“这是规划部门的失职。”
昨日下午,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一位人士表示,规划部门对项目“安全距离”的要求,主要依据的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根据耐火的危险等级,将仓库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每一个类别有相应的安全距离要求。其中危险等级最高的甲类仓库,和其他建筑物的距离要求是12米到30米,距离周边重要的公共建筑不宜低于50米。
换言之,按照规划部门依据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天津瑞海仓库距离居民区只要在30米之上,是符合规划部门审批条件的。如此规定显然与公众对规划的理解不一致,事发后,多位安全专家也曾在受访时表示,天津瑞海仓库和周边的安全距离过低。
上述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官员解释称,规划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建设之前的规划审批,此后还有建设、经营管理等环节,相关审批部门对于安全距离的要求,也都有不同标准。
对危化品仓库的建设、经营负有管理责任的是安监部门。有媒体报道,2012年安监部门就开始将港口危化品仓储许可放权下放。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危化品的安全距离有明确要求的,来自于国家有关部门2001年出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其中规定: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选址在远离市区和居民区的当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河流下游的地域;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米。
然而,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在事故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上,却表示:涉事公司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下称瑞海国际)已取得安评等相关审批,通过了天津市交通港口部门安全条件审查,审查合格。
天津港的“自我规划”
安全距离明明不够,为何能通过交通港口部门的审批?
“规划局管不了那么细,对区域内引入什么企业,就是天津港集团说了算。”天津安监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