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台35岁军官与46岁女上司通奸被孕妻捉奸在床)
海外网4月13日电据台湾《联合报》消息,台军一名35岁尤姓已婚少校与46岁的吴姓女长官发生婚外情,被怀孕5月的妻子发现,更在尤男外婆家捉奸在床。
报道称,尤男当时不愿离婚,同意签下协议书赔偿妻子100万元(新台币),违约则赔400万元(新台币)。但尤男后来反悔,提告时表示当时是因惊慌失措才签字,向法庭申请协议无效。法院近日宣判尤男败诉。
去年7月,尤妻怀疑丈夫有外遇,便找私家侦探跟踪,发现尤男深夜带46岁吴姓女长官回外婆家。尤妻立即与母亲及妹妹前往捉奸,到场时赫然发现尤男全身赤裸,吴女仅穿睡衣共处一室,私家侦探在现场带走相关证物。
3人其后在警局谈判,最初尤妻要求离婚,但遭尤拒绝,经过数小时磋商,双方签下协议书,尤同意赔偿妻子100万元,吴女也签字保证。
另外,尤妻要求尤每月仅能留5000元(新台币)薪水自用,其他一概上缴,未经同意不得接近孩子,房产也归她所有。
吴姓女长官其后反悔,并主动向自己丈夫自首外遇一事,结果遭丈夫提告;而尤妻见吴女反悔,也跟着提告;而尤男反悔,则向法院提告要求判决协议无效,理据为,当时他是惊慌失措、没有经验、被迫急着做出决定,请求判决撤销协议。至于赔偿,他愿意改赔30万元(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