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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35岁军官与46岁女上司通奸 被孕妻捉奸在床

2017-04-13 09:13:02  海外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台35岁军官与46岁女上司通奸被孕妻捉奸在床)

海外网4月13日电据台湾《联合报》消息,台军一名35岁尤姓已婚少校与46岁的吴姓女长官发生婚外情,被怀孕5月的妻子发现,更在尤男外婆家捉奸在床。

报道称,尤男当时不愿离婚,同意签下协议书赔偿妻子100万元(新台币),违约则赔400万元(新台币)。但尤男后来反悔,提告时表示当时是因惊慌失措才签字,向法庭申请协议无效。法院近日宣判尤男败诉。

去年7月,尤妻怀疑丈夫有外遇,便找私家侦探跟踪,发现尤男深夜带46岁吴姓女长官回外婆家。尤妻立即与母亲及妹妹前往捉奸,到场时赫然发现尤男全身赤裸,吴女仅穿睡衣共处一室,私家侦探在现场带走相关证物。

3人其后在警局谈判,最初尤妻要求离婚,但遭尤拒绝,经过数小时磋商,双方签下协议书,尤同意赔偿妻子100万元,吴女也签字保证。

另外,尤妻要求尤每月仅能留5000元(新台币)薪水自用,其他一概上缴,未经同意不得接近孩子,房产也归她所有。

吴姓女长官其后反悔,并主动向自己丈夫自首外遇一事,结果遭丈夫提告;而尤妻见吴女反悔,也跟着提告;而尤男反悔,则向法院提告要求判决协议无效,理据为,当时他是惊慌失措、没有经验、被迫急着做出决定,请求判决撤销协议。至于赔偿,他愿意改赔30万元(新台币)。

尤妻指出,谈判期间丈夫没有被限制行动,身为军官且在派出所内,根本无人能够胁迫他签协议书。

法官根据私家证探的证供,认定尤被捉奸时并无惊慌,而签协议书时是由律师协调下进行磋商处理,不同意提告人指自己陷于急迫,或因轻率、无经验而签字,因此驳回尤男申请。据悉,尤男目前已离开军职。

台湾一士兵嫖娼后当街抢劫应召女被民众制服

3月27日报道,据台湾媒体消息,台陆军6军团工兵王某花3千台币(约合人民币682元)与泰籍应召女交易,事后当街抢劫该应召女被捕,警方善意掩饰其军人身份,但被拆穿。

图为嫌犯王姓男子遭路人和警方拖倒在地。

图为嫌犯王姓男子遭路人和警方拖倒在地。

据悉,该男子透过微信与泰籍应召女提某约定于左营区进行性交易。提某以自由行名义赴台卖淫,2人完事后到宾馆附近瑞丰夜市吃晚餐,嫌犯王姓男子竟将提女拖倒在地,并抢走皮包内现金5421台币(约合人民币1233元)。男子辩称失业没钱,才想对泰女下手。

台军再曝丑闻:士兵嫖娼后当街抢劫应召女 被民众制服

提某当时于南屏、新胜路口拉住嫌犯并呼救,热心路人侯姓及郑姓男子见状,将该男嫌犯摔倒、压制在地,辖区新庄所警察赶至逮人。警方事后强调王姓男子失业缺钱,不过,台湾陆军却在下午公开其身份,强调王姓士兵于休假期间涉与女子从事性交易,并抢夺其皮包,将召开惩处会检讨开除。左营警方晚间表示,因考虑整体形象,善意隐瞒嫌疑人身份,并非刻意隐瞒。

台军再曝丑闻:士兵嫖娼后当街抢劫应召女 被民众制服

图为台湾军人被捕。

图为台湾军人被捕。

图为台湾军人被捕。

图为遭抢的应召女。

图为遭抢的应召女。

台湾军方回应多名军官翘班去声色场所

台湾军方马公基地勤务队多名军官被指出入声色场所,台空军有关部门23日表示,经调查,确认有中校中队长等6人涉足不当场所,其中5名军职干部记大过以上处分,立即调离现职,并将依规定检讨汰除,严惩不贷。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军方空军澎湖马公基地勤务队中校副队长许玄龙21日晚间担任营区留守主管时,翘班率3名少校分队长外出到越南店饮酒,喝得醉醺醺,直到深夜12时许回到营区,还对营门卫兵耍官威。

台空军有关部门23日发布新闻稿表示,台南基地部分官兵涉足不当场所,是基地21日自行查获后,由该部门派遣项目小组前往马公基地勤务队实施行政调查的。确有中校中队长1人、中校副队长1人、少校分队长2人、少校基勤官1人及聘雇人员1人,共计6人涉足不当场所,依相关办法检讨5名军职干部大过以上处分,立即调离现职,并依规定检讨汰除,严惩不贷;聘雇人员依规检讨重惩。

该部门还称,将秉持“勿枉勿纵,绝不宽贷”原则,对于违法犯纪的官兵施以重惩,以防此类案件再发生。

今年2月以来,台军方已先后发生清泉岗基地官兵涉毒、海军士官酒店包厢内吸毒当场被抓等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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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
关键词:台湾军官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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