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黑恶势力 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2018-08-08 17:16:44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由于目前我国的社会建设较之经济建设的发展尚不够平衡、不够充分,社会控制领域还存在着个别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与边缘地带,为黑恶势力的存在提供了土壤和条件。实践也证明,黑恶势力的快速形成,往往离不开公权力的庇护或纵容。凡是黑恶势力能够较长时间存在或比较猖獗的地方、领域,也往往存在着地方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不强、官员腐败和不作为等较严重的问题。要在思想上、组织上、机制上做好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准备;要着眼于社会治理的全局和着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高度,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直至取得压倒性胜利。

《通知》针对涉黑涉恶问题形成的深刻原因以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新动向、新趋势,提出了扫黑除恶必须做到“三结合”与“五坚持”,即一方面,要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惟有如此,方能既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扫黑除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惟有如此,方能保障扫黑除恶的政治方向,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新时代的扫黑除恶,要坚持打早打小,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了有效避免黑恶势力发展壮大,对社会的安宁与秩序造成持续、广泛和深刻的危害,唯一主动和有效的打击策略就是在黑恶势力的形成阶段或发展初期就予以坚决打击。实践证明,黑恶势力一旦坐大,不仅打击成本显著上升,而且所造成的现实危害十分深重。各级政法机关应当基于高度政治责任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照《通知》所明确的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切实加强及时发现苗头性黑恶势力的能力,加强彼此之间沟通与协调合作,畅通“露头就打”的工作渠道,有效防范黑恶势力发展壮大,减少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危害,以此保障扫黑除恶发挥出最佳的社会效果。

关键词: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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